在产品检测认证领域,我们会遇到客户因混淆 ODM和 OEM的概念,导致认证重做的情况。这两个看似相近的术语,实际上表达的含义却截然不同。
ODM VS OEM OEM(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)--原始设备制造商 俗称 “代工生产”,指品牌方(委托方)提供完整的产品设计、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,制造商(受托方)仅负责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生产加工,最终产品贴附委托方品牌。 核心特征:制造商无设计主导权,仅承担生产环节责任。 ODM(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)--原始设计制造商 俗称 “贴牌生产”,指制造商(受托方)自主完成产品设计、研发,品牌方(委托方)直接采购现成设计方案,仅更换品牌标识即可上市。 核心特征:制造商拥有设计知识产权,品牌方仅获得产品使用权。 定义的重要性
3C 认证(强制性产品认证)是我国针对电子电器、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的产品合格评定制度,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指定机构检测。ODM 与 OEM 的定义混淆,可能导致认证申请材料不符、测试样品与实际生产不一致等问题,最终导致认证失败。
1. 申请主体与实际生产主体不符 3C 认证要求申请主体(通常为品牌方)与产品生产主体(代工厂)的权责关系清晰。若实际为 OEM 模式(品牌方主导设计),但认证材料误按 ODM 模式申报(标注代工厂为设计主体),会导致生产主体与设计责任不匹配,被认证机构判定为材料虚假。 2. 测试样品与量产产品的设计一致性问题 ODM 模式下,代工厂可能为多个品牌方提供同款设计的产品,若某品牌方在认证通过后要求代工厂修改设计(如更换芯片),但未重新申请认证,会导致量产产品与测试样品不一致。而 OEM 模式下,品牌方若擅自修改设计却未通知代工厂更新生产标准,同样会引发一致性问题。 根据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,产品关键元器件、结构的变更需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批准,否则将被视为 “未经认证擅自出厂”,面临罚款或产品召回。 3.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缺失 3C 认证需提交产品知识产权证明(如专利、设计授权书)。若为 ODM 模式但未提供代工厂的设计授权文件,或为 OEM 模式却无法证明品牌方的设计所有权,会被认定为知识产权归属不清,导致认证受阻。 合理规避风险
清晰界定 ODM 与 OEM 模式是规避风险的前提: 1. 协议条款需明确区分模式属性 合作协议中必须注明 “ODM/OEM 模式” 字样,明确设计归属方、知识产权权责及变更流程,并作为认证辅助材料存档。 2. 信息同步要及时 申请前核对材料与实际模式的一致性;变更设计时立即评估是否需重新认证;定期核查量产产品与认证信息的匹配度。 3. 选择有认证经验的合作方 优先与熟悉 3C 认证规则的代工厂合作,必要时与第三方机构合作,确保不会触发规则误区。
别让 “一字之差” 成为认证路上的绊脚石。混淆 ODM 与 OEM,看似小事,实则可能让产品卡在上市前夜。理清权责,才是规避风险的关键。


